世界快消息!中国医药: 风险提示公告
2022-12-19 19:32:11    


(资料图)

证券代码:600056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中国医药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临 2022-088 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  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  重要提示:     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股      票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15 日、2022 年 12 月 16 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      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 20%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有关      规定,公司已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17 日发布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》。2022      年 12 月 19 日收盘日,公司股票再次涨停。截至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19 日收      盘日,经查询 Wind 资讯,医药流通业市盈率(TTM)中位值为 16.95,      公司市盈率(TTM)为 57.77,已明显高于同行业的市盈率,公司近期      股价涨幅已超过相关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,存在非理性投资情形,敬     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,理性决策,审慎投资。     公司于 2022 年 3 月 9 日与辉瑞公司签订了供货协议,公司在协议期内      (2022 年度)负责辉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 PAXLOVID○R 在中国大陆市      场的商业运营。作为国家指定的药品和医用防护物资战略储备和采购单      位,公司积极响应各地防疫物资保供和人民群众就医用药需求,努力践      行国资央企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,截止 2022 年 11 月底,初步统计该      项业务销售规模占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比例未到 1.5%,对公司当期      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。     鉴于上述供货协议期限已满,双方经重新谈判,公司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14      日与辉瑞公司签订了进口分销协议,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也无重大影响。      公司将在协议期内负责辉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奈玛特韦片/利托那      韦片(Paxlovid○R )(以下简称“产品”)在中国大陆市场的进口和分销。     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的《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      障工作的通知》(医保办发〔2022〕3 号),将该产品临时性纳入各省份     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,由医疗机构按照企业与有关部门沟通一致的价格采      购,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支付。产品的销售情况受疫情、分销情况及终      端最终使用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,且预计相关业务规模占公司      整体业务量比重较小,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      意投资风险。    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,主营业务板块并无重大变化。  公司股票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15 日、2022 年 12 月 16 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 20%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有关规定,公司已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17 日发布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》。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19日,公司股票再次涨停。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,现对有关风险提示如下:  一、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  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包括医药工业、医药商业及国际贸易,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,并无重大变化。  二、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  截至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19 日收盘日,经查询 Wind 资讯,医药流通业市盈率(TTM)中位值为 16.95,公司市盈率(TTM)为 57.77,已明显高于同行业的市盈率。鉴于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,理性决策,审慎投资。  三、关于与辉瑞公司相关合作事项的风险提示  (一)公司于 2022 年 3 月 9 日与辉瑞公司签订了供货协议,公司在协议期内(2022 年度)负责辉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 PAXLOVID○R 在中国大陆市场的商业运营。作为国家指定的药品和医用防护物资战略储备和采购单位,公司积极响应各地防疫物资保供和人民群众就医用药需求,努力践行国资央企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,截止 2022 年 11 月底,初步统计该项业务销售规模占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比例未到 1.5%,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。  (二)鉴于上述供货协议期限已满,双方经重新谈判,公司于 2022 年 12月 14 日与辉瑞公司签订了进口分销协议,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也无重大影响。公司将在协议期内负责辉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奈玛特韦片/利托那韦片     ○     R(Paxlovid )在中国大陆市场的进口和分销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的《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医保办发〔2022〕3 号),将该产品临时性纳入各省份医保基金支付范围,由医疗机构按照企业与有关部门沟通一致的价格采购,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支付。产品的销售情况受疫情、分销情况及终端最终使用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,且预计相关业务规模占公司整体业务量比重较小,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  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及《上海证券报》      《中国证券报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证券时报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证券日报》,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、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  特此公告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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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中国医药: 风险提示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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